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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租赁房屋注意事项

2023-06-29 07:24:14人气:78

1、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子,一定要签租房合同,合同要详细。即使不知道常用版房屋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也要明确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收视费、环卫、物业管理费由谁支付,并列出数字后再出租,分清责任。房子维修和费用也要写在合同里,避免后患。还要检查水、电、物业管理、光纤电话费最后一次结算是否做好。

2.租赁期间房屋修缮的义务和费用由谁承担。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使用中出现问题或故障,由谁维修,由谁承担费用,双方应事先明确;否则,一旦出现问题,争议就很容易出现。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不限于所有权人。任何享有合法的标的物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让给他人,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是否与签订合同的人相同,检查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要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和原户口本,因为现在很多骗子都是用假身份证诈骗;其次,请楼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加上产权证或者使用证。如果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则应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该条款规定了承租人转租的权利,即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就可以行使出租人的部分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这也是双方应该考虑的关键问题。是三个月支付一次,还是半年支付一次,甚至是一年支付一次,都要双方明确约定,否则很容易产生冲突。

7.收租和;物业管理费征收协议应当明确。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通过自身经营活动为全体业主和租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它们不是法律关系,不能混淆。但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的,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详细询问含糊的内容,按字面意思执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房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出,作为合同附件保存。并注明损坏情况下维修费用由谁承担。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其实很重要。签订租赁合同时,还应明确租赁日期、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变更方式,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想租一年的话,不要签半年的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涨价。

9.考察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对象是否合格,即法律法规是否允许出租人的房屋出租。检查租房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证明不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应登记后方可生效。

10.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责任。

乙方租赁房屋注意事项

扩展阅读

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证明办理方法简述

一、房屋租赁双方需提供的证明: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成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房屋,可由代管人提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产权人委托代管的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证明。

2.租户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明;承租人是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相关文件;

(三)承租人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者组织的有效证明;

二、房屋租赁许可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办人应提供上述相关证明,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申请《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逐一填写《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给申请人;

3.区房地产市场派出人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应当缴纳0.5的交易费;

三、除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外,还应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相关证件、证明和文件:

1.租赁合同。使用统一文本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在订立合同前向房产部门索取。

2、 《房屋所有权证》 。

租赁合同红本与蓝本租房地税区别 红蓝本产权不同

1.大红本的意思是,产权证属于开发商;小红是你买了开发商的房子后,属于你的产权证;蓝图是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的产权;有产权证才能办理小产权证;合法交易房屋只需要有小产权证。需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公房的用户,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2.红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蓝房需要补一定费用后才能上市交易。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求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2.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

3.如果申请人是农民工,他/她将在当地稳定就业一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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