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逆回购是指基金出借人向基金集成人出借资金,收取证券作为质押,收回未来本息,取消证券质押的交易行为。
2.央行逆回购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证券,并同意在未来特定日期向一级交易商出售证券的交易行为。反向回购是指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正向回购是指央行从市场回收流动性的操作。简单的解释就是主动借钱,获得债券质押的交易叫逆回购交易。这时候央行就充当了投资者的角色,是接受债券质押贷款的金融家。
3.投资者或金融机构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逆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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