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家人的血;王秀菊副教授进一步解释说,从某种程度上讲,亲属间(如父母与子女)输血后并发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危险性比非亲属间输血的危险性要大的多。这是当供血者和受血者血液的人类白细胞抗原单倍型相同时,会干扰受血者的免疫系统。受血者免疫系统的卫士们会把供血者的淋巴细胞当做自己人不作攻击。供血者的淋巴细胞因此得以在受血者体内大量繁殖,从而反客为主。此时受到干扰的免疫系统便会把受血者的淋巴细胞当做入侵者攻击,使得受血者的组织抗原产生免疫反应,从而大量破坏消化系统和造血系统的细胞,引发致死率极高的移植物抗宿主病,这种病起病突然,进展迅速,病情严重,有时医生甚至还来不及作出诊断,病人便已经死亡,危害远甚于艾滋病。
输全血效果更好;输血时,许多老百姓都认为,输全血比输成分血好,似乎全血的成分更全面,效果会更好。对此王秀菊副教授说,能够输成分血的时候并不建议输全血。这是因为,全血的成分并不全。血液中各种成分在不同温度条件下有不同的保存期限,全血在4℃条件下保存,只能对红细胞起到保护作用,而对白细胞、血小板以及不稳定的凝血因子毫无保护作用,这些成分很快会失效,特别是血小板和凝血因子在全血中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另外,输全血增加输血的风险。全血中的大量血浆增加血液循环和心脏负荷,可能诱发心衰或急性肺水肿;全血中的细胞碎片和抗原物质等成分对人体有害无利,可能导致输血反应。因此,现在普遍认为,全血只适应于血容量不足而且有进行性失血的急性大量失血的病人,并非任何患者都适合或需要输全血。
血液是大补品;王秀菊副教授特别提到,很多老百姓认为输血可以补充营养,因而对体弱的病人动不动就要提出输血要求。其实,血液作为人体的一种组织,主要发挥着运输、调节、免疫、防御和凝血止血等功能,对增加人的体质和营养没有直接效果。相反,输血要冒可能传播疾病和引起输血反应的风险,弊大于利。这是因为库存血不同于患者自身的血液,因此可能会导致免疫抑制反应的发生。这种异体免疫反应可能会影响患者自身的免疫调节功能,从而更容易发生术后感染,延长术后康复时间。此外,异体输血也会引起的血源性疾病传播,如:肝炎、艾滋病。因此把血液当成营养品来输注是不可取的。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有哪些
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