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州市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湖州市“双方或一方为湖州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湖州市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湖州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四、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湖州户籍的,向湖州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湖州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五、办理湖州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北京市“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行。
一、可以申请北京市“单独二孩”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北京市户籍;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
(3)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
二、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三、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北京市户籍的,向北京市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北京市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四、办理北京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有些女性第一胎是剖腹产,那么想要生二胎的话,需要多久的时间恢复呢?剖腹产妈咪生二胎至少等几年,别少于这数!
小刘一直想要个二胎,终于下定决心了便特地和老公一起咨询了医生,因为大宝出生时是剖宫产。小夫妻俩被告知如果头胎就做了剖宫产,这样妈妈在生二胎时面临的风险会更大,因为上次剖宫产会留下子宫瘢痕,这样就破坏了肌纤维,导致子宫对张力的耐受程度降低,这样再次妊娠和分娩时就容易发生子宫破裂,所以再想生孩子时需要考虑一下身体状况是否适合。
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的实施,使许多前次剖宫产分娩的妈咪在考虑孕育二胎时面临许多再生育的困惑。诸如剖宫产后多久可以怀孕?怀孕后应该关注的问题?再次怀孕后是生还是剖,是否要一次剖宫终身剖宫?前次怀孕遭遇的问题,再次怀孕是否还会出现?
剖宫产产妇再想生育至少要等2年
剖宫产按照子宫上切口的位置分为子宫下段横切口和子宫体部纵切口两种手术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子宫切口可能与腹壁的切口方向不一致)。相对于子宫体部纵切口而言,子宫下段在怀孕晚期较薄、手术时出血少、易于对合伤口,因此绝大多数的剖宫产都会选择在这个部位进行。
目前的临床证据表明:经子宫下段横切口手术生产的孕妈咪,术后1年半再怀孕切口破裂的风险较低,而子宫体部怀孕后肌细胞增生肥大,肌壁较厚,体部切口缝合层次多,愈合时间相对较长,在术后2年可以考虑再次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性,如果不了解自身的手术切口形式,需要到前次剖宫生产的医院复印手术记录,供孕前咨询和怀孕后产科医生参考。无论前次怀孕是顺产还是剖宫产,怀孕前均建议进行孕前检查及咨询,不打“无准备之仗”。
再孕后是顺还是剖?
子宫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器官,不怀孕时只有5毫升的空间,但是孕晚期可达到5000毫升的容积。有剖宫产伤口的子宫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一怀孕子宫就如同气球一样炸裂。
从目前临床证据看:子宫下段横切口的子宫,再孕后尝试阴道顺产时的破裂率仅为1%,孕期发生破裂的机会更低,而如果再孕后前次剖宫的原因不存在,顺产的成功率在75%~80%,因此如果孕妈咪本人有意愿顺产、产科医生评估无顺产禁忌症、所就诊的医疗机构有管理剖宫产后顺产的团队和经验,剖宫产后再孕仍可尝试顺产,顺产成功可显著降低母儿的并发症,获益良多。
一些资料统计,做过剖腹产手术的人大约有2/5可以经阴道分娩。但这两次分娩的间隔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母胎情况都基本正常,必须医疗条件好并有医生严密观察,才可试着阴道分娩。一旦产妇突然出现持续或剧烈腹痛,或出现下腹压痛等异常情况,马上进行剖腹产手术。
另外,曾经做过剖腹产者,如果两胎间隔不足2年、骨盆狭窄或畸形,或存在胎位异常、阴道部分闭锁,或在生产时发生宫缩过强或乏力、胎膜早破、前置胎盘、脐带脱垂等情况,都不适宜再经阴道分娩。
剖宫产后再怀孕的注意事项
剖宫产后再孕,意味着子宫带着一个疤痕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尽管受精卵意外着床疤痕部位的机会较低(千分之一的概率,也叫疤痕妊娠),但是一旦发生疤痕妊娠对母儿伤害较大,不仅无法保留胎儿继续妊娠,孕妈咪还面临大出血甚至切除子宫的恶果。对于剖宫产后再孕的女性,孕早期6周前后b超检查就能明确是否为疤痕妊娠,因此孕早期要对此进行密切关注。除了要排除疤痕妊娠的问题,同时剖宫产后再孕可增加前置胎盘和胎盘粘连的概率,孕晚期可通过b超对此进行诊断做好防范。
女性随着年龄增加,生殖能力呈指数下跌,35岁以上生产的孕妈咪都叫高龄产妇。这类群体在怀孕过程中,需要做好怀孕成功率低、孕早期流产率高、唐氏儿风险增加、孕期合并症高的问题。孕前咨询、孕前检查、孕后定期产检、合理增加体重、适时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是提高受孕率、降低孕期风险的基本手段。
剖腹产后护理注意事项
1.术后应该多翻身:
麻醉药物可抑制肠蠕动,引起不同程度的肠胀气,因而发生腹胀。因此,产后宜多做翻身动作,促进麻痹的肠肌蠕动功能及早恢复,使肠道内的气体尽快排出,术后12小时,可用一些促进胃肠功能恢复的药物,以帮助减轻腹胀。
2.不宜平卧:
平卧位时子宫收缩的疼痛最敏感,也容易发生恶露不易排出的情况,但如果采取半卧位,配合多翻身,那么就会促使恶露排出,避免恶露瘀积在子宫腔内引起的感染而影响子宫复位,同时也利于子宫切口的愈合。
3.尽早下床活动:
下地走一走,不仅能促进血液循环,使伤口愈合更快一些,也能避免一些术后问题,有助于预防诸如血栓等并发症的发生。术后24小时,妈咪可以下床慢慢活动,逐渐增加活动量。
4.注意排尿:
同时多饮水,3~4小时要排尿一次,并注意排尿时是否有灼热或刺痛的感觉。只要一有尿意,就要努力自行解尿,降低导尿管保留时间过长而引起尿路细菌感染的危险性,及大便秘结。
5.保持私密及腹部切口清洁:
术后2周内,避免腹部切口沾湿,全身的清洁宜采用擦浴,在此之后可以淋浴,但恶露未排干净之前一定要禁止盆浴;每天冲洗外阴1~2次,注意不要让脏水进入阴道。
6.避免腹部用力:
在咳嗽、笑、下床前,以手及束腹带固定伤口部位。下床时先行侧卧,以手支撑身体起床,避免直接用腹部力量坐起。在手术后四周内,不要进行繁重的劳动或提举重物。产后若咳嗽、呕吐应及时治疗,以免腹压加大,增加伤口张力,并应压住伤口两侧,以防缝线断裂,伤口裂开。
山东省二胎生育政策:
第八条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第九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除执行第八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也可按计划安排:
(一)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如女家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
第八条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以按计划安排: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市(地)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七)夫妻一方系非遗传性残疾或者因公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八)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第九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除执行第八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也可按计划安排:
(一)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如女家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
附:山东省二胎生育政策记忆口诀
人口发展适国情, 生育二胎政策明,
特殊情形十四项, 符合条件可再生。
一 夫妻双方均独生, 户籍无论乡或城。
二 一孩鉴定非遗病, 正常劳力难育成。
三 曾患 不孕不育 症, 收养一孩孕成功。
四 少数民族夫妻同, 政策支持民族兴。
五 连续五年下矿井, 只有一孩是女童。
六 夫妻共育一雏凤, 远洋捕捞五年盈。
七 一方非疑残疾重, 独女相伴家境窘。
八 烈士子女为独生, 伤残军人二乙等。
九 再婚一方有一孩, 另外一方未曾生。
十 二人子女随前偶, 新组家庭膝下空。
下列适用农村户, 农林鱼牧主收入。
十一 男上无儿女家门, 只限一女能照顾。
十二 定居海岛天水间, 海岛且不连内陆。
十三 只生一孩是千金, 母女五年农村度。
十四 兄弟两人以上户, 生育条件一人符,
他人无法再生育, 只有一孩养子无。
申请二胎年龄限, 初育年龄二十五,
女方再育满三十, 间隔生育利孺母。
切记办理生育证, 办事处和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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