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确定怀孕后,孕妇必须有一套完整的产前检查计划来确保自己与 胎儿 的 健康 。12孕周内确诊早孕并继续妊娠者均应转入产前初诊,进行登记及检查。以后一般在孕4个月开始每4周检查一次,28孕周后每两周检查1次,36孕周后,每周1次。伴发高危因素者需要增加检查次数。
除了例行检查外,如有下列情况者需要及时看医生。
1.出血
怀孕时有任何出血现象都必须赶快找妇产科医生评估。早期怀孕出血可能是流产的症状或子 宫外孕 ,也有可能是与怀孕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 妇科 疾病 。如 子宫 颈息肉、发炎或子 宫颈癌 等。怀孕中期则要注意是否有 早产 现象, 前置胎盘 、胎盘早期剥离、子宫颈闭锁不全或其他妇科原因。
2. 腹痛
与怀孕直接相关的腹痛,在初期怀孕多为流产、子宫外孕等。中期后多为早产现象,胎盘早剥等。与怀孕无直接相关的原因有:阑尾炎、肠梗阻、消化性溃疡等。
3.早期破水
羊水囊是保护胎儿最好的天然袋子。它能保护胎儿防受撞击,并使胎儿与外界隔离,避免从母亲生殖道而来的细菌感染。在怀孕满37周以前破水有可能造成早产、胎儿感染、脐带脱垂等,需要立即住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