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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是什么意思

2023-11-07 12:12:10人气:80

利息,听起来很刺激,有时候甚至比本金更有吸引力。因为这意味着这些钱不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的,而是通过自己的钱自动获得的,从而实现了让钱为自己工作的伟大愿望。而且,这份收入可谓是无穷无尽。即使你只有一百块钱,也会给你带来日日夜夜的利息,真正被视为最忠诚的仆人。

那个品种(z和)兴趣是个什么东西?“果实就是利益”这句话对吗?利益的果实是法学家创造的,是普通人刻意制造的吗?如果不是,与利益有什么关系?

利息只不过是孳息的一个子类别而已。

水果确实是一个法律术语,但不是用来抬高利息价格的,而是用来和利息划清界限的。

《物权法》将水果分为“天然水果”和“法定水果”。天然果实是指按照自然规律产生的独立的、不破坏原有的东西。它们包括果树产生的果实、动物产生的幼崽、母鸡产生的蛋等。而猪肉、牛肉、鸡肉等。不属于天然水果,因为它们破坏了原有的;法定孳息是指根据双方约定或交易习惯,从基本法律关系中取得的利息,包括资金使用利息、出租房屋租金、场地使用费等。而他人为破坏权利人财产所支付的费用属于侵权关系下的赔偿费用,不属于法定孳息。

孳息与利息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所以说“利益就是果实”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果实掩盖了利益;而“果实是利益”的说法是片面的,忽略了果实的其他丰富含义。利息只是孳息项下的一个小分支,孳息包含多种情况,不能直接将孳息视为法定的利息条款。

事实上,孳息既包括物权法律关系,也包括债权法律关系。自然孳息是事物按照使用事物的规律服从自然规律而产生的利益,代表物权关系,不以权利人的意思和他人的意愿为基础而独立存在;法定孳息是基于双方的约定或交易习惯而存在的,代表债权关系,利息只是将自己的货币“出租”给他人收取的“租金”。

“牛黄”、“宝妈”、“狗宝”之类的物属于天然孳息吗?

由于自然孳息属于物权,权利人相对明确,但学术界和实践中对上述各项是否属于自然孳息存在不同的看法。以下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

首先,我们定义天然果实的条件:a .根据自然规律;b .按照事物的通常用途;c、从原物质中分离出独立的物质;d .与原件分离不损害原件的正常使用;e .可根据使用方法和自然规律反复获得。

以牛黄为例,从牛的结石中诞生,符合条件a;宰牛不是常用的用牛方法,而是常用的吃法,不符合条件b;牛黄取出,从牛体内分离,符合条件c;无论奶牛原本是用来挤奶、看家、养殖还是拉大车,屠宰后都不能再使用,不符合d条件;取牛黄就是宰牛,不能重复获得,不符合条件e。

可能有人会说我养牛的方法是杀生吃肉,所以符合条件b和d,那我只能说:“好吧,你残忍。”但“常用法”是建立在普通人的观点上的,是一种客观的方法,不是由个人意志转移的。因此,它仍然不符合要求

b和d条件。

所以,牛黄不属于天然水果。

那牛黄属于什么呢?

比如你准备卖一件旧大衣,买家出价100元,你觉得合适就成交,于是买家用100元买下了旧大衣的所有权。但是当你回到家,你突然想起外套是你藏私房钱的地方。外套的左衬里有一个从衣领下六个手指的口袋。口袋左侧有一个隐藏的口袋。隐藏的口袋里有一个小塑料袋。塑料袋里有一个你存了两年的2000元小金库。于是你找到买家,让他把那2000块钱退了。买家说你把衣服卖给我了,就是你把那2000块钱一起卖给我了,没有退!你会怎么做?当然是告诉他一个不义之财,把钱要回来。

同理,作者认为牛黄就像一件旧大衣里的2000元,和衣服的价格不一样。牛的主人卖牛,只卖牛的所有权,不卖牛黄的所有权。因此,买方不当得利的牛黄应予以返还。

想想那2000块钱,能不能因为卖家不知道或者不记得它的存在而归买家所有?

孳息是什么意思(孳息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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