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种情况:出嫁女的承包地在哪里,就在哪里确权
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因此,出嫁女的承包地在哪里,就在哪里确权。
2、第二种情况:出嫁女在嫁出地取得承包土地,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土地,且娘家人绝户的
这种情况下,二轮承包土地由他人或亲属耕种,出嫁女依法享有原家庭承包户的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承包,不是农民个人承包,娘家人绝户,出嫁女仍然是原家庭承包人员,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因此,土地确权登记在出嫁女名上。
3、第三种情况:出嫁女在嫁入地取得二轮承包土地
出嫁女在嫁入地取得二轮承包土地,且其娘家人已绝户,属于家庭承包户消亡,则不再对其名下的土地进行确权,集体回收土地,另行分配。
4、第四种情况:出嫁女在嫁出地和嫁入地均未取得二轮承包土地
出嫁女在嫁出地和嫁入地均未取得二轮承包土地,出嫁女是在嫁出地还是嫁入地的家庭作为承包共有人,由双方家庭与出嫁女商定,但出嫁女只能在一方选择登记为家庭共有人,不得重复登记。
划拨土地子女能继承吗
1、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划拨土地是国有的,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划拨土地的是不能继承的,但若是划拨土地上建有房屋,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是否可以继承。
2、对于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来说,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因为多数建造在划拨土地上的房子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比如单位福利房,一般是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定,但是房屋性质比较的特殊,若是想要上市交易,需要提交申请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变成出让土地,否则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屋过户很难成功。
3、但是需要注意一点,对于财产的继承,是有一定的政策要求。若是划拨土地上的房子房主已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时候,若是父母没有设立有效遗嘱,要按照顺序继承,继承人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要提供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若是设立了有效遗嘱,需要按照遗嘱上的内容进行执行。
女儿出嫁土地归谁
1、如果说农村老人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并且女儿出嫁以后户口也已经迁出,对于这种情况下,在老人去世以后,该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收回,女儿无法获得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但是在收回之前土地上的承包收益,女儿是可以合法继承的。
2、如果女儿已经出嫁,但户口仍然在父亲名下没有迁出,对于这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而不是因为一个家庭成员或者是户主去世而被收回,所以女儿可以继续享有该片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女儿出嫁土地归谁
1、如果说农村老人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并且女儿出嫁以后户口也已经迁出,对于这种情况下,在老人去世以后,该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收回,女儿无法获得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但是在收回之前土地上的承包收益,女儿是可以合法继承的。
2、如果女儿已经出嫁,但户口仍然在父亲名下没有迁出,对于这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而不是因为一个家庭成员或者是户主去世而被收回,所以女儿可以继续享有该片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