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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借贷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2024-05-12 11:54:01人气:99

无效借贷行为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高利贷利息。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无效借贷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延伸阅读

什么情形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0〕6号)。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即第十四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六种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2、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3、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4、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5、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7、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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