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的理由,但是夫妻分居必须是满两年的才可以离婚,并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并且,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
如果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也不能认定为已具备判决离婚的条件。
因此,分居多长时间都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要在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基础上,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事调解的离婚无离婚证吗
法院对离婚案件调解无效后,在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作出离婚的判决,离婚判决只有判决书,是没有离婚证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时间是多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不拿离婚证可以结婚吗
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没有离婚证有离婚判决书也可以离婚,同时也可以办理证明,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