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并没有办理断绝父来子关系的能力,并且父女之间是血亲,我国法律没有关于父母子女可以协议或公证方式解除关系的规定,除非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与他人形成了拟制血亲才回可以解除与生父母的关系。
根据《中自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百关系;
(七度)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知、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道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儿女都必须到场签字吗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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