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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诉讼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3-05-27 18:36:12人气:35

女方离婚诉讼书的主要内容是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最后,由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女方离婚诉讼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延伸阅读

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三)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着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对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给女儿的,可以办理一个赠与的公证文书,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的,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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