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因此,负有抚养义务的人遗弃自己子女的,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或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等严重情节的,行为人构成遗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
1、暴躁:由于孩子模仿性很强,在家里父母打他,到外面他就打别的孩子,尤其是比他小的孩子。这种粗暴的性格一旦形成,长大后,孩子就会有暴力倾向。家长打孩子,其实是给孩子做了坏榜样。父母粗暴高压,会导致本来性格倔犟的孩子产生抵抗意识、对立情绪,进而变得性情暴躁,行为粗野,甚至形成攻击型人格,对别人施暴,难建良好的人际关系。
2、无助:有的家长打过孩子后,又觉得心痛后悔,反过来又去抚摸孩子挨打的痛处,甚至抱着孩子痛哭,并加倍给孩子以物质上的补偿。这种情况,在开始时孩子会感到莫名其妙,但是时间一久,他也就习以为常了。经常挨打的孩子,会感到孤独无援。
3、自卑:有的家长打了孩子后,还硬要孩子“认错”,以此表明孩子是接受教育了。事实上,这样做只能促使孩子的排他倾向加剧。表面上看,孩子似乎是依照家长的要求去做了,实际上,他的抵触情绪很大。在被打之后,他会不知所措,惶惶不安,久而久之,孩子会变得越来越自卑。每个孩子都有自尊,经常挨打的孩子,自尊心受到损害,产生自卑,极容易走上自暴自弃之路。
4、撒谎:有的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做错事就打,久而久之,孩子为了避免皮肉之苦,能瞒则瞒,能骗就骗,因为对孩子来说,骗过了一次,就可以减少一次“灾难”。可是孩子说的谎话,往往站不住脚,很容易被家长发现。为了惩罚孩子说谎,家长的态度会更加强硬;而为了逃避挨打,孩子下一次做错事后更会说谎,这样就构成了恶性循环。
5、孤独:经常挨打的孩子,会感到孤独无援。尤其是父母当众打孩子,更会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他往往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会自感“低人一等”,显得比较压抑、沉默,认为老师和小朋友都看不起自己而抬不起头来。这样的孩子往往不愿意与家长和老师交流,不愿意和小朋友一起玩,性格上也显得孤独。
再婚家庭孩子算独生子女吗
算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条件如下。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
1、家暴横行的家庭:有很多父母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孩子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是他们的口头禅,表面上看这样的教育似乎效果显著,孩子确实很听话,但这种听话仅仅维持在表面上,维持于父母的暴力、高压之下。家暴横行的家庭,只会让孩子感到痛苦,逐渐产生逆反心理,和家人的关系也会很差;另一方面,父母如果经常打孩子,也会导致孩子自尊心受伤,难以成为一个自信的人。
2、父母经常贬低孩子的家庭:有的父母倒是不舍得打孩子,但很舍得骂孩子、贬低孩子,把孩子的成就说得一文不值,总是用一些很优秀的例子来教育孩子,还自以为是给孩子树立了优秀榜样。殊不知这样可望而不可即的“目标”只会让孩子怀疑自己、怀疑人生;经常被否定的孩子,自己也会默认“我不行”的这个观点,渐渐地会真的变得“不行”。
3、不尊重孩子的家庭:即便是二十一世纪的现在,依然存在着一些封建气息浓厚的家庭,孩子在家里地位非常低,完全被父母当做自身的所有物、附属品,不允许孩子有丁点自己的想法。这样的父母为了维持自己在家中的绝对话语权,会过度控制孩子,使得孩子缺乏独立性、自信心。
4、抠门、哭穷的家庭:有句话叫“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很多家庭光看到穷养能锻炼孩子、让孩子吃苦耐劳,结果对孩子过度穷养,总是和孩子哭穷、处处都“能抠则抠”。这样的家庭对孩子自信心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小孩子哪里懂什么穷养富养,他看到的就是父母很抠门、父母说自己很穷,所以他也就真的认为自己家穷,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这样从小养成的自卑感绝对不会轻易消失,而会影响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甚至可能导致孩子走上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