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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生二胎新政策

2023-05-20 15:32:01人气:50

如今,“一代之约”的时间已到。在计划生育政策主导下的早期出生者,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同时,中国的人口状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结下硕果的同时,也酿下了苦果: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这些前所未有的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独生二胎”的消息来自“内部渠道”

何亚福告诉本刊,“一独生二胎”的消息来自“内部渠道”。对于这一消息,本刊采访的一位官方学者称,对此事“知道一点”,但具体信息不愿更多透露。而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则对本刊表示,“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到的消息,我们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

尽管中央尚未有正式通知,但地方对此事却已多有所闻。

就在9月中旬,浙江省刚刚进行了一次相关调研。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市各社区在几天内对全市上千人进行了电话调查,内容便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是否愿意生育二胎。而据杭州市江干区计生局工作人员称,调查范围不只是杭州,而是覆盖了浙江省。杭州市计生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厉敏对 媒体 称:“这是省里在做的一个调查,是为国家做决策服务的。”这一消息一经发出,便引来人们对二胎政策变化的猜想。旋即,在9月16日上午,浙江省计生委叫停了这次调查。

第四十二条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今,“一代之约”的时间已到。在计划生育政策主导下的早期出生者,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同时,中国的人口状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结下硕果的同时,也酿下了苦果: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这些前所未有的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独生二胎”的消息来自“内部渠道”

何亚福告诉本刊,“一独生二胎”的消息来自“内部渠道”。对于这一消息,本刊采访的一位官方学者称,对此事“知道一点”,但具体信息不愿更多透露。而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则对本刊表示,“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到的消息,我们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

尽管中央尚未有正式通知,但地方对此事却已多有所闻。

就在9月中旬,浙江省刚刚进行了一次相关调研。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市各社区在几天内对全市上千人进行了电话调查,内容便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是否愿意生育二胎。而据杭州市江干区计生局工作人员称,调查范围不只是杭州,而是覆盖了浙江省。杭州市计生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厉敏对 媒体 称:“这是省里在做的一个调查,是为国家做决策服务的。”这一消息一经发出,便引来人们对二胎政策变化的猜想。旋即,在9月16日上午,浙江省计生委叫停了这次调查。

第四十二条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双方原均为农民,后转为城镇户籍,属本人要求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1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属政府统一安排转的,自转为城镇户籍之日起3年内可按农民对待,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

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第十条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再生育一胎的,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外,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可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由于发证机关的延误未取得《再生一胎生育证》,但已经怀孕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其分娩前为其补发《再生一胎生育证》。

一般女方户口可以落到男方吧,这样就是双农业户口,应该就符合条件了。 符合生二胎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7)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除以上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3)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4)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5)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6)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而且现在地域不同,各政策也不一样的

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认为,为了更长远的考虑,中国应该改革现有计划生育制度,实行计划生育二胎制度。此议一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质疑者有之赞同者亦有之。近年来民间对调整计生政策,允许生二胎的呼声也日高。北京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声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包括广州在内的数座城市的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个百分点。然而在调查中还发现,部分育龄居民对生育二胎的渴望,并不如人们所料想的那样迫切。迫于生育二胎子女带来的生活、教育以及就业等方面压力,使他们不敢轻言二胎 梦 。所以就算放开政策让他们生二胎,他们也不一定会去生。

2012生二胎新政策

延伸阅读

常德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一、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由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湖南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二胎孕前准备及注意事项

1. 要看你们的情况是否符合生二胎的要求 2. 要注意身体健康,别生病 3. 要尽可能的远离烟酒及碳酸饮料 4. 要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避免劳累 个人建议,最好在春天怀孕,。

国家开放生二胎,因此很多相生二宝的家长们就开始跃跃欲试了,但二胎可不是想生就能生,生二胎的一些注意事项也是需要去了解的,下面小编们来了解一下吧!1、身体。

准备要孩子,怀孕前需要注意什么?

多洗澡 多运动 多吃水果和青菜 人多不去凑热闹 注意身体变化 勤去问问医生 多问问大人 在怀孕期间要身体力行,干力所能及的 吃波菜 核桃 喝牛奶 多吃点动物的肝脏 那些。

孕前要做好准备,科学的孕前准备是优生的前提,宝宝也会更健康更聪明.为防止神经管畸形,孕前3个月就应该补充叶酸.如果你决定怀孕,在怀孕前3个月就要作好准备.选。

37岁准备怀二胎要注意什么

准备怀孕的时候,可以做一下孕前检查,看看是否适合怀第二胎,检查一下是否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备孕的时候,要谨记三点:第一,在生病(感冒、发烧、头晕等)。

如果您有了要小宝宝的打算,那您要做一系列的孕前准备,其中首要的就是孕前检查,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贫血,肝肾疾病都会对怀孕有重要的影响,另外,一些妇。

1.胃炎不影响怀孕,但是会影响怀孕时的胃口 导致营养不良2.要做孕检,医院有全套的检查3.提前三个月,叶酸都差不多4.也是准备怀孕时就可以补充,蛋白质,脂肪、维。

廊坊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一、《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人大常委会新通过的《条例》修订内容涉及“单独两孩”政策: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夫妻,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含收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二、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户籍或者一方户籍在本省;

2、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指夫妻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或生育(含收养)过一个以上子女但现只存活一个子女。

3、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依法收养的独生子女视为独生子女(依法收养以县级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协议、收养公证为依据,对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形成收养事实的以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依据);非法生育或收养的独生子女,依法征费并已发给《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的,也视为独生子女。

三、单独两孩如何按照户籍进行再生育审批:

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地申请再生育;户籍同在我省的单独夫妇,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关于这一点的理解,按照《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的,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审查、公示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查;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由男方所在村委会报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审查。

四、办理再生育审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手续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

2、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

3、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五、办理再生育证明的程序有哪些?最多需要多久能办下来?

1、本人申请。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上述申请材料,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应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申请理由进行认真审核,在单位(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公示10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经确认无异议的,由公示单位在《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内签署意见,并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报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3、乡级审核。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特殊情况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

4、审查批准。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审查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向乡级计划生育机构下达审核批复意见并签发生育证。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将审查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随其他审批材料一并报送设区市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审批。设区市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特殊情况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办证指南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身份证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2个),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申请人双方的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登记卡河北省夫妻双方的户籍登记卡和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所需材料:结婚证 身份证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户籍登记卡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2申请人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居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所需材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所需材料:结婚证 身份证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户籍登记卡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4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证单位查询

廊坊市计生委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1:30, 14:00-17:00

地 址:廊坊市广阳道67号

电 话:0316-211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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