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汕头市“双方或一方为汕头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一、汕头市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汕头市“双方或一方为汕头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汕头市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汕头市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四、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汕头市户籍的,向汕头市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汕头市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五、办理汕头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1、常规血液学检查:这项检查可以知道血红素的高低, 如有贫血可以先治疗;也可以得到血小板的数值,血小板与凝血机能有关,过多过少都会出血,所以有血小板问题的人要先治疗才适合怀孕; 这项检查还可测得红血球的大小(mcv),有助于发现地中。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二胎备孕前检查项目及费用 生二胎要做哪些孕前检查 ”吧。
最好先做个全面检查吧1、妇科常规检查:包括对外阴、阴道、宫颈以及子宫的大孝形态、位置以及输卵管、卵巢的检查。 2、白带常规的检查:包括霉菌、滴虫、阴道清洁度及细菌性阴道病检查。
孕前检查是针对有计划想怀孕的人做的,和第几胎没有必然关系,从优生的角度讲,只要是计划怀孕都建议做优生检查以及基础的孕前检查,所以,计划要二胎的准爸妈孕前检查也是不能忽略的。那么,呢? 要二胎的主要是要检查看下输卵管、卵巢、子宫、。
指导意见: 孕前检查的项目有:女方:妇检,b超,优生五项, 白带常规检查,血液检查等,男方:精液常规加分析化验,尿检,前列腺液检查,血液检查等
现在做全套的孕前检查需要多少钱
孕前双方进行健康检查是保证优生后代的必要条件之一。孕前检查的项目除一般的体格检查外,还应进行血、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和一些特殊病原体的检测。由条件的地方应该进行染色体的检测,避免遗传性疾玻 需要进行检查的一些特殊病原体是弓形体。
你问的问题, 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 建议到正规妇产科专科医院, 找医生检查一下, 医生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 确定检查项目, 给出相应影响怀孕的问题, 以及注意事项。
如果是去医院做孕前检查,不用带什么证件,可以带上社保卡,因为有些项目是可以走社保的。如果去计生办检查,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原件,如果有一方非本地户的话,要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最好也带上社保卡。建议你先打电话咨询你所在的计。
二胎应该检查哪些项目?
血压,体重之类的
这和怀第一胎的孕前检查是一样的,一般包括一些常规检查、传染病检查、染色体异常检查、生殖系统检查等,最好先到医院咨询清楚,了解检查前的一些具体准备。
怀孕前的准备 孕前检查项目除了一般的体格检查外,通常还包括以下内容: 常规血液学检查 梅毒血清检查及艾滋病病毒检验 麻疹抗体检查 怀孕时得麻疹会造成胎儿异常,所以没有抗体的准妈妈们,最好先去接受麻疹疫苗注射,但须注意的是疫苗接种后三。
指导意见: 根据你说的情况是需要你到医院给于孕前检查,给于补充叶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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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由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湖南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3月27日,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标志着自2014年3月27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一、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二、按照湖北省现行生育政策及子女数计算方式,独生子女:
(1)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
(2)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
(3)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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