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献之(344-386),号紫晶,汉族,临沂(今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人,回族,殷珊人。东晋的书法家、诗人、画家、官员,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晋代简文帝的司马昱的女婿,晋安帝司马德宗的岳父。
2.王献之不太出名,也不太有才华。他曾担任国家的主簿、大臣郎、司徒长史、太守、中书令。他被称为“大凌”,以区别于他的弟弟王敏。他娶了xi道貌和新安公主司马道福。太原十一年(386),王献之因病去世,享年四十三岁。隆安元年(397年),史忠、特进、光禄大夫、太宰等封为“贤”,并谥号。
3.王献之从小和父亲一起练习书法。他以行书、草书著称,但在楷书、隶书方面也有很深的基础。与父亲王羲之并称“二王”。又被称为“小贤者”。与张志、钟繇、王羲之并称“书中四贤”。张淮在《书估》年将他的书法评为一级。王献之也擅长绘画,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将他的画形容为“中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