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一种普遍现象。在实践中,很多人混淆了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导致了很多问题,如子公司和总部之间的财务混乱和人员混乱,导致清算的连带责任。其实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分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成立一个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分公司:
分公司作为总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业务、资金、人员上受总行管理,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其民事责任也由总行承担。
分行附属于总行,不能脱离总行独立存在。他的财产属于总公司,他的员工也是总公司的员工,他的收入属于总公司。
在实践中,分公司虽然经常单独出现,但实际上是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可以直接决定分公司的生死。
另外,作为分公司,不能有单独的字号,一般以一个公司的分公司命名。
解析-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他和总公司是完全独立的个人。他们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都是自己管理的。而不能由总行管理。他们有自己的名字、章程和自己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总行不承担子公司的民事责任。
简单来说,子公司等于总公司。总的来说,总公司作为股东投资设立子公司。子公司不仅可以是总公司的股东,还可以有其他股东。这里的股东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
子公司有独立的品牌名称,可以自行决定用什么名称给公司命名,不能以公司子公司命名。
总结:
简单比喻,分公司是未成年人,一切靠总公司,子公司是成年人,不需要完全靠总公司,他也可以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和分行差别很大,不能混为一谈,要特别注意与总行的关系。与其把子公司当成自己的分支机构,不如在人员和财产上独立出去,避免人员的大杂烩和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