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货商店、小商品、零售烟酒(有单独许可证)、小食品、包装食品、待售杂志报纸、待售预付卡、日用品等。
2.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3.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应置于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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