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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