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
1、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3、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婚姻无效救济包含什么内容
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有: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会审查哪些内容
协议离婚会审查的内容有:
(一)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二)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四)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五)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新婚姻法41条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41条的内容是: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