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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2024-04-18 21:36:01人气:85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延伸阅读

诉讼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因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所以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除非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夫妻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子女如何处理

因家暴离婚的,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一般要认定哪方可以给予孩子健康的生长环境以及足够的经济条件,就判给哪方抚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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