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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如何判决

2024-04-14 16:30:01人气:93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离婚孩子如何判决

延伸阅读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没有孩子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如果是因为男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行为而导致双方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因上述行为导致自己受到了相应的损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对父母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有利因素更好的更能争夺抚养权。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好,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除此之外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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