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知识

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2023-06-27 20:36:01人气:59

《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延伸阅读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何种情况可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双方协商一致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孕妇堂 苏ICP备2022030739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1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