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婚姻法的第二十四条是有关夫妻双方债权和债务的相关具体规定。
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什么叫无效婚姻
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如何界定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非法同居,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什么是婚姻自主权
婚姻自主权是当事人依法决定缔结或解除婚姻的权利,是当事人支配自己的人身的权利,属于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结婚包括初婚,即未婚男女缔结婚姻;复婚,即原配偶双方缔结婚姻;再婚,即离婚或丧偶之人缔结婚姻。
结婚自主意味着结婚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离婚自主意味着离婚可以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也可以不经过双方同意。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时,离婚须经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对离婚自主权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依照这条规定,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不论采取什么形式,也不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何,不论是他们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别的亲属以及其他任何人,都是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