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女双方需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军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军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及应注意的问题:
1、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2、士官在驻地找的伴侣,应持所在地部队军级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在非驻地找的伴侣,由所在部队的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4、军官结婚登记由所在部队的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按《婚姻法》条例,需携带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再婚的一方还应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婚姻登记处会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结婚登记流程必须本人到场吗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