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男女任何一方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是有时间规定,应当是在协议离婚之后一年内提出,同时还需要出具自己在签署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行为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费用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都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户口分立、迁转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申报立户、分户、并户1、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必须另有住房可申请分户。2、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2)原家庭的《户口簿》;(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4)房屋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单位、居(村)委会证明。分户地公安分局管理户政的部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并按规定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3、符合下列条件,可分户自立户口:(1)属成年子女且搬出另行居住;(2)居住在合法自有的住宅用途房产内,住宅有规范的门牌地址;(3)该住址未有他人立户;(4)除特殊情况外,具备夫妻关系的只得立为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