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
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来说,如果是一方有强烈的意愿不想离婚的,且没有出现法定离婚的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离婚诉讼裁定和判决的标准是什么
判断是否离婚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看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法院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不想离婚能拖三年吗
根据民诉法规定,一审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这时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内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从接受案件后,在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即生效。如果双方对判决结果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人提起上诉,那么在十五天上诉期过后,该份判决书即生效。简单说,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几乎不会判决离婚。这时,要等半年以后第二次起诉,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序。综合来说,走完两次程序一般会经历1-2年的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案件是不公开审理吗
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