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主要根据对于病人诊疗是趋好还是伤害;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禁止过度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县政法委书记属于啥级别
后悔吃罗红霉素畸形了
孕妇堂 苏ICP备2022030739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1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