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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婚姻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2023-08-26 16:36:01人气:56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婚生子女的规定。

受胁迫婚姻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延伸阅读

法律规定离婚后没有住房怎么办

【法律依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另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无法得到房产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法院有权从另一方的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当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禁止近亲结婚法律规定有哪些

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孩子抚养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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