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知识

离婚请求权的条件

2023-08-02 15:36:01人气:83

离婚请求权的条件有在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以下四种情形,无过错方当事人才有离婚请求权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请求权的条件

延伸阅读

离婚传票不接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接传票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92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哺乳期离婚补偿多少

哺乳期离婚,不能作为女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提出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诉讼债务有哪些处理原则

一、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

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法院会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

二、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

通常的处理方式便是依民事审判的“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三、只有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

一方认为所负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是共同债务;负债方承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判负债方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孕妇堂 苏ICP备2022030739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1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