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
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如何收养继子女有什么条件
一,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提交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5、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
二,送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同意送养意见。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2、身份证、户口簿;
3、离婚证明;
4、独生子女作被送养人的,须提交区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退回独生子女证通知单。
三,被送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户口簿、身份证;
2、出生证或出生公证书;
3、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过继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与过继的父母的收养关系成立,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则自然消除,亲生父母对被过继过去的小孩不再承担抚养义务,被过继的人也不再对亲身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同时也互相不再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过继是民间称呼,实际是收养,在收养法颁布之前的事实收养受法律保护,收养关系成立之日,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为父母子女关系,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终止。
什么是继子女
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 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继承权问题。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