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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待遇是什么

2023-06-12 20:00:07人气:24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五款,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生育。

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待遇是什么

延伸阅读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待遇

独生子女证的待遇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中的相关奖励,并且在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具体扶助标准参照各省市的规定。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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