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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

2023-06-11 11:36:04人气:43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

延伸阅读

起诉离婚后能和别人同居吗

起诉离婚后不可以和别人同居。诉讼离婚期间男女双方还是夫妻关系,如果与他人同居的可能构成重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民法典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民法典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需要注意夫妻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等原因则不支持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一方失踪怎么办

离婚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选择先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民法总则》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选择直接起诉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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