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是否有宅基地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外嫁女在出嫁之后,户口迁到婆家,那么这类外嫁女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重新申请宅基地,也不有享有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外嫁女在出嫁之后,户口依然留在娘家,在这种情况下,出嫁女对娘家的宅基地依然享有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外嫁妇女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已经出嫁的妇女,那就意味着可能不是属于本村的户口,而且宅基地本身就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女儿分户可分宅基地吗
1、但是其是有限制条件的。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并满足分户的条件,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可以实现分宅基地这一目标。
2、就拿一户一宅的条件来说,若是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在其他地方已经取得宅基地的,不满足一户一宅的制度原则,不可以分宅基地。若是其存在将农村住房出租、出卖的行为的,一般是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的。
3、再者从分户的条件来说,独生子女一般是不能进行分户的,实在是有特殊情况的,可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针对多个子女的家庭来说,申请分户的女儿必须是有独立的经济能力的、有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等条件。
农村宅基地子女可以继承的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上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被继承人子女可以继承的是该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的所有权,至于宅基地,只是因为房屋的存在,子女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并不享有所有权。对于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则宅基地使用权也将被收回。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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