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尚家居

新手买房全攻略

2023-06-23 17:50:12人气:94

1、考虑自己买房的需求,是居住,还是投资!自己生活的话,以后要考虑自己的工作、生活等因素。当然,投资无所谓。合理考虑自己的预算,预算决定,买在什么脚下更划算

2.查房地产开发销售的法律依据。在签订合同前,检查五个证明是否齐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以消除所购商品房可能是自建房等非商品房项目的风险,防止日后房屋交付和产权过户登记出现障碍。

3.查看房子的基本信息。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需要核对楼号、楼层、房号、房价、面积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这些是合同中基本但重要的信息。如果购买时标注的信息有误,则签订以下合同条款是错误的。

4.注意项目的特殊情况和不利因素。除了了解房地产的基本信息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销售部门对项目特殊情况和不利因素的宣传,其中往往包含更重要的影响你购买决策的信息。

5.不要相信销售员的口头承诺。认真对待业务员的口头陈述。如果业务员给出的承诺是决定你购买的关键因素,你应该要求他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

6.注意保存楼书等资料。妥善保存开发商出具的楼书等宣传资料。根据高院司法解释,开发商对商品房开发计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解释和承诺是具体确定的,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视为合同内容。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楼书和合同一样重要。

7.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果经过最终协商,买卖双方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以致不能签订合同,买方应保留签订和协商不成功的证据,以方便后续押金的退还。

8.看清样板房。如果购买的商品房是毛坯房,一般不把样板房视为法律意义上的样板房,购房者不必过分迷恋精致的样板房;但如果购买的商品房是精装修的,如果没有说明,样板房的装修标准就是商品房交付的装修标准。所以要看清楚样板房。

9.注意精装的发货标准。所购商品房以精装方式交付的,买受人应注意精装修的交付标准(包括装修价格标准和装修设备设施标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此类纠纷逐年上升。

10.仔细阅读合同。正式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重要条款可以和开发商协商。签字前一定要了解条款。

11.司法实践中,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以未看清合同条款为由主张合同条款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12、检查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判断房地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的重要文件,购房者有权要求在退房前查看该文件。

13、检查两份重要文件。不要漏掉《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责任的法律文件。

14.实地看房。房屋封闭前应当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开发商提交书面意见进行整改,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整改造成的损失。

新手买房全攻略

扩展阅读

没有购房全款发票有什么影响 没有购房全款发票的影响体现在哪里

1.对办理房产证的影响:房产主办理房产证时,房管局会要求房产主出具完整的购房发票,证明房产已经交付,可以以房产主的名义进行产权登记。如果买房后没有发票,说明房子还没有缴纳所有相关税费,无法办理房产证。

2.公积金的提取受到影响:住房公积金对购房者的装修、购房和贷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证明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买二手房,需要提供契税完税证明。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专项基金,只能在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时使用(现在租房也可以提取)。购房者只有有购房发票才能证明房子的资金已经到位,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购房者自己,没有购房发票是不可能提取公积金的。

3.对落户的影响:很多人买房是为了解决户口问题。买房后,很多人想迁移户口,但一般情况下,落户时也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4.房屋无法正常释放:买受人需要在还清贷款后解除抵押。因为时间久了,很多人会忘记,只要贷款还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但是,如果不去银行了解房贷,房子永远都是抵押的。需要购买发票了解房贷。如果没有购房发票,房子就不能正常放行。

5.卖房影响计税: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不仅买房后需要购房发票,卖房时也需要。特别是享受增值税和税收优惠时,需要使用采购发票。购房发票丢了,卖房时计算税费会变得更麻烦。

楼房全南户型通风好吗? 楼房全南的优缺点有哪些?

1.这栋楼的整个南方公寓通风良好。所有房间、客厅、阳台都朝南,可以晒到阳光。不像南北有通风的房间,北方的房间无法享受一辈子的阳光直射;

2.南方单位都在无楼中间,受雨和夕阳影响较小;

3.朝南户型的布局比南北通透户型浪费的空间少(比如南北通透户型有一个甚至两三个过道,最多只能做一个鞋架等)。).内部面积利用率更高!

4.全南厕所厨房采光差:靠采光解决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孕妇堂 苏ICP备2022030739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1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