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

订车合同注意事项

2023-09-01 14:36:12人气:12

1.标的物应明确规定该车的品牌、车号、发动机号、车号(车架号)等该车应具备的要素,特别是车号和车号应同时注明,以防车商掉包;主要车辆配置、颜色(特定于座椅颜色)、手动或自卸、随车交付的文件等。

2.价格应注明卖方报价中包含的内容,并注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无论是裸车价格还是包装费。

3.交付合同应规定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交付过程中发现的车辆质量、交付程序等问题的处理方法。同时要明确付款的时间和方式。

4.名称必须一致。确认卖方盖章的名称必须与采购合同和发票上的名称一致。如果存在不一致,即使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也是非常不利的。买进口车,由于代理层次多,在不了解合同主体的情况下,很难保护买方的权益。

5.除上述约定外,还应明确车辆的质量、维护和售后服务等事项,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和无人值守的售后。

6.经销商“忽略”的一些细节,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货方式、地点、时间等;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应承担哪些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或里程来衡量;交货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平等。

7.退货条款与“三包”条款的联系很多汽车经销商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不能妥善维修,也拒绝退货。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说明如果该车是有缺陷的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义务进行修理、更换和收回。

8.合同生效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但也可以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买车,可以约定银行同意后贷款生效。

9.违约责任的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后,就很容易判断谁守合同,谁违约。需要约定的违约责任是:一旦违约被确认,违约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以及约定的解决方式和合同的管辖。

10.争议解决:对合同约定事项的异议属于争议。解决纠纷的方法,首先是协商。当合同双方不能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出现僵局时,需要合同外的中立力量进行干预。

11.其他约定,如合同文本份数、附件和补充条款的效力等。

订车合同注意事项

扩展阅读

车库租赁合同内容 车库租赁合同内容模板

1.租约在:xxx开始和结束

2.甲乙双方同意履行以下协议: (1)甲方应在车库内为乙方提供指定停车位。乙方不得损坏车库内的供暖及其他设施。(2)乙方不得改变车库内的设施。乙方只能在本车库停放车辆,不得挪作他用。(3)月租xx元一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xx

简单的个人租车协议 简单的个人车辆租赁合同范本

1.出租方(甲方):

2.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3.承租人(乙方):

4.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车架号码为-的所有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6.第一条甲方保证租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租赁车辆的规定。

7.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标准状态的车辆和驾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告知车辆状况。乙方应提供驾驶员手册和身份证明,并经双方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8.第三条租赁期限汽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9.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10.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11.第六条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修理费,并在租赁期满时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乙方不得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12.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第八条明确规定,退车一周无违章记录,押金全额返还,否则甲方多退少补。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

14.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30天;超时,超过公里需要额外收费;半天超过3小时,一天超过6小时;还车时,加油量一定要和送货量一致,否则要额外支付加油费用。

15.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6.甲方:

17.电话:

18.签名时间:

19.乙方:

20.电话:

21.签名时间:

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简单介绍一下汽车保险合同

1.汽车保险合同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合同。在经济生活日益繁荣的今天,法律并不一定列举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合同。名称和规格尚未由法律确定的合同是无名合同。知名合同是法律直接赋予某一合同名称,并规定调整规范的合同。保险合同是众所周知的合同,汽车保险也不例外。我国的汽车保险被赋予“机动车保险”的名称,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合同。

2.汽车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享有一定权利而必须支付一定对价的合同。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所以,订立保险合同是双方的有偿法律行为,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的一方享有合同权利,必须为另一方支付一定的价格。这种相互补偿的关系叫做对价。

3.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以换取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车辆相关风险。投保人的对价是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保险事故的风险和发生保险事故时支付保险费或赔偿损失的义务。这种考虑是相互的,是有报酬的。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孕妇堂 苏ICP备2022030739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1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