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楚是湖广地区的别称,湖广地区(今湖北、湖南)自周以来一直称楚。
2.明代,“楚”正式成为湖广政治局的代表名称。清初湖广省分湘鄂两省,“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两省的别称。
3.明朝中叶,“楚所”参照区边界不再模糊,明确界定为湖广组织部,即清代的湘鄂两省。
4.楚不仅是湖广省的别称,也是湘鄂任何一个省的别称。两省的细分可称为“楚南”、“楚北”,也可称为“南省”、“北省”。
5.具有相对地方历史文化意义的“向”、“鄂”等别称也逐渐出现,但最开始都是挂前缀“楚”。湖北被称为“楚鄂”。比如乾隆时期的湖北人崔英杰,曾任山东巡抚,职务为《黄冈二石桥记》、《重修五龙潭神祠记》,均自封为“楚鄂巡抚崔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