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我上班的第某个年头,作为一名社区医务工作人员,守护在社区百姓身边,为基层医疗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虽然工作压力没有三甲医院的护士那么大,不过我早已习惯了这极其规律的生活,也愿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坚守自己的初心。然而,伴随着一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到来,一切开始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某区作为某最为繁华的区域之一,再也不见往日我熟悉的样子,路上的车少,而人更少。疫情当前,让我感受到了那些传说中“空城”的气氛。
由于疫情的突如其来,大厅门口的预检分诊工作落到我们输液室,护士们轮流为患者测体温。这意味着我不得不接触到大量的陌生人。我不知道他们的旅行经历,不确定他们当中是否有来自疫区或者密切接触过确诊病例的人。对此,尽管我的内心充满了忐忑,但我毫无畏惧,无退缩心理。虽然眼前的工作量与以往相比成倍的增加,但我知道还有更多的同行奋战在抢救病患,直接接触病毒的一线。我知道还有更多人克服着年龄、健康家庭等各种的困难挺身而出,庄严地履行着自己的神圣使命,努力践行着“疫情不退,我们不退”的誓言,我真的没有理由退缩。
疫情期间不执行拘留吗
疫情期间派出所可以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结合疫情谈谈人与自然的关系
历史上,每一次疫情的产生,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都何其相似!
“不要忘记人类是自然的孩子”!
人类赖以生存的每一口空气、每一滴水、每一口食物,每一件衣服,都有赖于大自然。甚至包括我们人类自己,都是大自然的作品。
我们享受自然馈赠时,却在不断地破坏自然的内在平衡。
每一个大洲,都在承受着自然的报复。它以强有力的姿态回应,宣布自己的绝对主权:自然不需要人类,但人类需要自然。这应该是思考儿童与自然关系的基调。
“起初,没有人在意一场灾难,这不过是一次山火,一次旱灾,一个物种的灭绝,一座城市的消失,直到这场灾难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有因必有果,万物皆有灵,大自然在用行动说话……
人类天真地以为自己是食物链的顶端。但是,没有底端的资源提供,什么都不是。
因此,呵护自然,珍惜资源,不仅仅是一句倡议,更是每一个人具体的行动。这应该是“修复”人与自然关系的方式。
疫情期间商户可以退租吗
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强行将租赁物收回去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逾期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但拒绝更换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上面法律条款,想提前解除合同退租,只能与房东取得联系,跟他友好协商解除合同或者商量可以不可以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