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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

2023-04-25 09:40:04人气:12

离婚时共有房屋的分割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

延伸阅读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是:

1、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

2、地方当事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此类案件可分二类:

一是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

二是地方当事人向地方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军人对地方人员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军事法院管辖。

离婚协议后悔了能起诉吗

若是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另方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若是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一般即便一方出轨或净身出户的,另一方也不能变更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后房贷怎样处理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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