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
1、协议离婚的两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解决离婚手续,应当出具下列资料和证明手续: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两方当事人共有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娃儿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和探视权等事项商量一致的意见。
2、商量离婚不成诉讼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诉讼离婚所需资料有哪些
诉讼离婚所需资料: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夫妻分居五年起诉离婚可以吗
夫妻分居五年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我国境内异地离婚怎么起诉
在我国境内异地离婚的起诉方式是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