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3、诉讼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
1、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
2、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
4、先与病人家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进行起诉处理,由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