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知识

提出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2023-07-30 10:36:01人气:33

提出离婚赔偿的情形有: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过错方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人-----无过错方的配偶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五、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提出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延伸阅读

分居不会自动离婚吗

分居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准许双方离婚。男方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法院据此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法律条件: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都同意离婚时法院能判离吗

双方都同意离婚,就不需要到法院了。只需要两个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就行了。但如果诉讼离婚法院可以调解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没有反悔权。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孕妇堂 苏ICP备2022030739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1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