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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自己的递交起诉状吗

2023-07-30 07:42:01人气:27

需要。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离婚需要自己的递交起诉状吗

延伸阅读

一方长期遭受家暴如何起诉离婚

一方长期遭受家暴,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是: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证据主要包括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通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孙子权吗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后爷爷奶奶的探视权,如果在孩子监护人的许可下可以探望孙子。

《婚姻法》中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是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能享有该权利,也不能代替父母行使。

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场该怎么办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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