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答案来了!
一、在湖北,哪些人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
(一)前提条件
一般需要同时具备2个条件:一是要有湖北省的户籍;二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一般来说,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开放了二胎,停止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这以后,即使只生育一个子女,也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了。
(二)发放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居民。
也就是说,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城镇无业人员、农村居民,只要符合上述申领条件,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待遇。
二、湖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是多少?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至子女满14周岁,每月可领取保健费。
领取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不低于1500元。
2、退休一次性补助金
领取条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以后,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支付渠道:由单位支付。
3、养老保险
领取条件: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有困难的。
领取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提供养老保险。
4、一次性奖励。
领取条件: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5、奖励扶助金
领取条件: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6、特别扶助金
领取条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
领取标准:暂未公布。
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父母的权利义务有:1、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康熙皇帝有多少子女
康熙共有五十五个子女活下来二十四个,以下为二十四个简介:
胤褆,惠妃纳兰氏康熙十一年生;胤礽,孝成仁皇后康熙十三年生;胤祉,荣妃马佳氏康熙十六年生;胤祯,孝恭仁皇后康熙十七年生;胤祺,宜妃络氏康熙十八年生;胤祚,孝恭仁皇后康熙十九年生;胤佑,成妃戴佳氏康熙十九年生;胤禩,良妃卫氏康熙二十年生;胤禟,二年生雍正四年;胤誐,温僖贵妃康熙二十二年生;胤禌,宜妃郭罗络氏康熙二十四年生;胤裪,定妃万琉哈氏康熙二十四年生;胤祥,贵妃章佳氏康熙二十五生;胤禵,孝恭仁皇后康熙二十七年生;胤禑,順懿密妃王氏康熙三十二年生;胤禄,順懿密妃王氏康熙三十四年生;胤礼,纯裕陈氏康熙三十六年生;胤衸,順懿密妃王氏康熙四十年生;胤稷,襄嫔高氏康熙四十一年生;胤袆,襄嫔高氏康熙四十五年生;胤禧,僖嫔陈氏康熙五十年生;胤诂,谨嫔图氏康熙五十年生;胤祁,静嫔石氏康熙五十二年生;胤祕,穆嫔陈氏康熙五十五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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