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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赡养费吗

2023-04-02 14:30:16人气:45

女方起诉离婚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向男方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赡养费吗

延伸阅读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需要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又有什么给付标准?

虽然《婚姻法》没有明确具体的抚养费的数额,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会消除吗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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